中化新网讯 8月7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专项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增效、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低碳项目、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煤炭清洁化利用等领域。
其中涉化项目具体包括石化、化工、焦化等重点行业和能耗替代项目的节能改造升级,废橡胶、废旧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弃物循环利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大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和示范推广应用,氢能冶金,煤基清洁燃料与高端材料产业化,新型储能和可再生能源制氢、氢能能源领域应用等项目。
根据《管理办法》,针对节能增效项目、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低碳项目、新型储能和能源领域氢能项目、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和清洁化利用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15%,不超过2000万元。针对煤炭清洁化利用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投资的30%,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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