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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绿电直连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日期:2025-11-25    来源:氢能观察    作者:信息部

近日,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意见的公告:

文件关于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提出:新建氢基绿色燃料项目(绿氢、绿氢制绿氨、绿氢制绿色甲醇、绿氢制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可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应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运营,建设运行期内须按照同一法人统一经营管理,并落实应用场景、提供消纳协议。

绿电直连项目整体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其中,并网型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2025—2027年不超过40%、2028年及之后不超过20%,即上网电量比例=上网电量/(上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其余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

文件链接:https://nyj.nmg.gov.cn/tzgg/202511/t20251119_2820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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