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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日期:2008-5-12
中电协发[2008]07号
 
关于转发中国石化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的函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中石化协科发(2008)97号)转发于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填报。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中石化协科发(2008)97号
关于开展“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家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在全国化工行业内开展“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鼓励在化工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调动全国化工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国化工科技事业的发展。
根据协会工作安排,协会定于今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国化工科学技术大会”,会上将对评出的“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
请你单位按照《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组织相关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材料:
1)《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如经推荐单位推荐,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表上附候选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候选人代表性成果(专利、鉴定成果、科学技术奖等)或科技管理业绩(企业科技投入、企业盈利水平、企业获得的成果数及奖项等)有关证明材料;
二、上报要求:
1)为便于评审,上述两项候选人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电子版《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发送至邮箱:@vip.163.com;
3)《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和《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也可从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网站(www.cpcia.org.cn的“技术进步”)、国家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站(www.cippc.org.cn的首页)下载。
三、报送截止日期:2008年6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部
地址: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四区16号楼中国化工大厦728房间
邮编:100723
联系人:赵明  王秀江  胡迁林
电话:010-84885721/26-618,518
传真:010-84885052
E-mail: kjb@vip.163.com
备注: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一:《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doc
附件二:《全国化工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doc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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