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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关于颁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十看成就奖的决定

日期:2008-10-20 14:05:37
 

发改高技[2008]243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颁发国家高技术产业化

十年成就奖和表彰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高技术产业化是自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突破口,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重要环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199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推进高技术产业化工作,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发布重点领域指南,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专项,加快了一批高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培育了一批具有竞争实力的高技术企业,促进了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对经济结构调整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充分发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全社会加强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近十年来实施、且成效特别突出的10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授予“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奖”。同时,对长期以来在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38位地方发展改革委同志授予“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先进工作者”称号。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技术产业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重要的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工作,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十年成就奖名单
     二、国家高技术产业化先进工作者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高技术  产业化   成就奖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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