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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约8月15日生效,电石法PVC陷入“进退两难”

日期:2017-7-3    作者:07郭


中国电石网讯:

6月1日,芬兰向联合国递交了《水俣公约》批准文书。至此,作为促使各国政府采取具体措施控制汞污染的国际公约,批准国家数量达到55个,比例占到128个缔约国总数接近半成。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近日宣布,按照规定,该公约将在2017816日正式生效。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水俣公约》生效后,作为公约批准国之一的中国当务之急是落实限汞,而最大的挑战来自于氯碱行业的聚氯乙烯材料低汞或无汞化生产。

那么,目前我国电石法PVC行业“限汞”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据国家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副司长李蕾介绍,我国涉汞企业主要包括氯碱行业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原生汞矿、含汞电光源、电池、体温计、血压计,以及含汞化学试剂和电力、冶金等等无意汞排放工业过程。而我国也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使用电石法PVC工艺的国家,该行业占到全国用汞总量70%以上。作为公约缔约国之一,中国将采取‘改造存量、控制增量’的办法,实现氯碱行业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计划。

李蕾告诉记者,近年来,多数电石法PVC企业制定了低汞触媒替代计划、使用比例逐步提升,但低汞触媒的整体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和汞污染防治技术的绝对应用比例还不高。国际汞公约的生效,将对电石法PVC发展形成极大的制约,倒逼PVC行业转型升级,走清洁化生产道路,有利于行业长远健康发展,而低汞、无汞催化剂行业将赢得发展机会。

“低汞替代是氯碱行业未来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出路, 别无选择。” 内蒙古龙美科技化工研究院副院长王强说,他认为,“减量化、无汞化”将是提高行业安全环保水平及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紧迫要求,但目前,国内多数生产企业均称已经采用低汞触媒生产工艺,但实际执行中,受成本以及技术等方面限制,低汞触媒尚未完全推行开来。电石法PVC生产采用氯化汞触媒作为催化剂,传统的高汞触媒氯化汞含量在10.5%~12%之间,触媒消耗量约为1.2kg/t。而目前国家推广采用的低汞触媒氯化汞含量在4.0%~6.5%之间,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可以使单位PVC产品的用汞量减少50%,是我国在“十三五”期间重点推广的汞削减清洁生产技术。

王强副院长指出,据统计,目前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汞资源消费国,也是现在少数几个仍旧开采汞矿的国家之一,消耗了全球近20%的汞,主要消费来源就是电石法PVC生产。当前,随着我国电石法装置产能迅速扩张以及汞触媒使用量的逐年提高,我国的汞资源也趋于枯竭。贵州、湖南等地的著名汞矿面临无汞可采的境地,现仅存陕西部分小型矿山维持生产。倘若不采取措施“限汞禁汞”,电石法PVC企业不仅面临着国际汞公约压力,更面临着未来无汞可用的风险。

氯碱行业“限汞”进退两难

王强副院长透露,环境保护部曾出台规定,要求2015年前电石法PVC行业100%采用低汞触媒,然而到2015年底,低汞触媒的实际使用率只有30%左右,与国家相关规定相差甚远,事实上直至今日也没有达到100%采用低汞触媒预期目标。

截止到2016年底,中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75家,产能为2326万吨(其中包含糊树脂),其中电石法产能为1879.2万吨,占总产能的81%。在区域产能分布中,2016年西北6省份的聚氯乙烯产能已经占到了全国总产能45%以上份额,且95%以上为电石法PVC,其余为天然气部分氧化法。2017年,国内仍有大量PVC装置计划投产,其中,电石法PVC新增产能近150万吨。统计显示,现在,电石法PVC使用低汞触媒的企业不到40家,而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全部使用低汞触媒,国家要求的氯碱行业“限汞”任务已经深陷进退两难的窘境。

究其原因,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资深专家孙阳昭认为,一方面是传统的高汞触媒在工业化生产中技术路线非常成熟和稳定,而使用低汞触媒在工艺流程中需要一定的磨合和适应,企业担心经济效益收到影响,导致企业对于低汞触媒替代不积极甚至抵触,也有部分企业观望形势,计划转产,不再实施替代工作;另一方面,低汞触媒产品质量不达标。低汞触媒生产企业也缺乏检测分析能力,还有一些高汞触媒企业打出了低汞触媒的幌子,供高汞触媒开低汞触媒发票以应付环保部门检查,更有甚者把回收的废汞触媒和高汞触媒掺在一起冒充低汞触媒。这些行为不但影响了低汞触媒的声誉,扰乱了低汞触媒的市场,而且造成了行业触媒消耗大幅增加,使电石法PVC生产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而失去信心。

孙阳昭说,氯碱行业“限汞”工作推进受阻,除了企业层面出现的以上问题外,地方政府层面监管不力也是重要因素。我国虽然在国家层面对PVC行业的汞污染防治工作认识较深,行动较快,政府各部门相继出台了汞污染防治政策,但地方参与程度较低,基层监管不到位导致工作很难落实,仍存在监管责任模糊的现象,尤其是政府层面缺乏对低汞触媒质量的有效监管,产品标准执行不力,从而严重影响行业汞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企业向记者反映的情况也证实了孙阳昭的说法。

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常永城向记者披露,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存在监管漏洞,虽然开始重视电石法PVC生产行业汞污染治理工作,但仍然存在简单的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没有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得力措施,导致“重文件、轻落实,硬指标,软执行”的尴尬局面,政府管理的权威性大大下降,严重阻碍了低汞触媒替代工作。在废汞触媒等管理工作中,重发证、轻监管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对发证的企业多年未检查危废转移、运输、储存、处置台账,为不法企业留下可乘之机。

 内蒙古是我国最大的电石法PVC产区,内蒙古乌海市一家氯碱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诉苦说,使用低汞触媒不仅影响企业现有产能发挥,而且氯乙烯合成与聚氯乙烯聚合的产能设计如果没有余量,要多增加氯乙烯合成转化器设备投资也不。同时,现在国内低汞触媒良莠不齐,质量有差异,使用效果不太理想,也使企业难以承受由此带来的成本提高压力而无所适从。

“实际上,近年来低汞触媒替代进度缓慢背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PVC行业市场普遍不景气。在产能严重过剩的宏观环境下,总体而言,电石法PVC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无力继续投资更新装置。PVC行业进入调整期,效益低下拖延了低汞触媒产品的推广极。同时,石油价格低迷,形成了国外乙烯法对我国电石法为主体的PVC行业造成巨大冲击,直接导致我国企业低汞无汞触媒催化剂更替陷入进退两难的局面。”这位负责人说。

启动“履约国家计划”迫在眉睫

《水俣公约》815日生效,全球向汞污染展开实质性宣战进入倒计时。根据公约条款,缔约国到2020年将禁止生产、进口和出口加汞产品,2025年要淘汰使用汞的氯碱生产。这意味着到2025年即使是低汞触媒也不能再使用,电石法PVC企业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实现无汞生产技术。在中国,2016831日我国政府向联合国交存《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批准文书,其中约定了电石法PVC行业到2020 年单位产品汞使用量要比2010 年下降50%等条件,电石法PVC上升到我国开展履约工作最重要领域。

“十三五”期间,我国电石法PVC产量和需求还将进一步扩大,汞的需求量也会随之增加,限汞是大势所趋,中国无从回避。因此,王强、孙阳昭等业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时间紧迫,应该尽快制定并启动“履约国家计划”,以氯碱行业无汞化为主要目标,细化产业政策规范,加快无汞工艺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快推进PVC行业的无汞化转型。

“履约国家计划”包括:建立汞污染防治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按职责范围推进和落实履约相关工作;启动履约国家实施计划(NIP)研究,研究国家现状及履约政策法规、能力建设、履约成本和资金等方面的需求,开展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研究,包括汞生产和使用限制淘汰计划、汞排放和释放削减控制计划等;开展汞及汞化合物进出口许可程序、信息报告制度等相关能力建设;建立环境和健康信息交流机制等。

就氯碱行业而言,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制定实施强有力的产业政策,对优先采用无汞触媒替代技术的PVC企业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企业均应加大投资力度,优化现有无汞触媒生产和应用技术指标。与此同时,国家应明确无汞化技术路线及目标全面履行国际汞公约,开展无汞触媒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的综合示范,研究制定无汞触媒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力争到2020年,无汞触媒具备在全行业推广应用的可行性,到2025年实现全行业采用无汞触媒催化剂,或转型采用乙烯法等无汞化工艺。

二是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电石法PVC产能增长,主要依托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通过行业准入许可、环评审批等手段,禁止新建包括低汞触媒在内的氯化汞触媒生产项目和使用氯化汞触媒催化剂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有效控制产能增长。

三是,当前阶段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低汞触媒的监管,通过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一定程度控制行业用汞量的增长。目前我国无汞路线已经取得一些进展,无汞触媒的研发还未有突破,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和投入。

业内人士同时警示,从生产环节来看,氯碱行业产品品种多,影响电石法PVC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因素是汞污染防治。随着中国汞资源的日益枯竭以及国际《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生效,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企业层面,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履约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契机,围绕“加强低汞高效应用和汞污染防治技术改造,规范含汞废物管理,加快推进无汞研发”,促进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转型升级,到2020 年实现公约管控要求,已是迫在眉睫。(来源:内蒙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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